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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世說新語》

劉義慶撰

子部 小說家類一

四庫提要一四○

四庫提要內容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《世說新語》內府藏本,宋臨川王劉義慶撰。梁劉孝標註。義慶事蹟具《宋書》。標明峻,以字行,事蹟具《梁書》,黃伯思《東觀餘論》謂世說之名肇於劉向,其書已亡。故義慶所集名《世說新書》。段成式《酉陽雜俎》引王敦澡豆事,尚作《世說新書》可證。不知何人改為《新語》。蓋近世所傳。然相沿已久,不能復正矣。所記分三十八門。上起後漢,下迄東晉,皆軼事瑣語,足為談助。唐《藝文志》稱劉義慶《世說》八卷,劉孝標續十卷。《崇文總目》又謂家有詳略二本,迥不相同。今其本皆不傳。惟陳振孫書錄解題作三卷,與今本合。其每卷析為上下,則世傳陸游所刊本已然。蓋即舊本。至振孫載汪藻所云敘錄二卷,首為考異,繼列人物世譜,姓字異同,末記所引書目者,則佚之久矣。自明以來,世俗所行凡二本。一為王世貞所刊註文多所刪節,殊乖其舊。一為袁褧所刊,蓋即從陸本翻雕者,雖版已刓敝。然猶屬完書。義慶所述劉知幾史通深以為譏。然義慶本小說家言,而知幾繩之以史法,儗不於倫,未為通論。孝標所注特為典贍,高似孫《緯略》亟推之。其糾正義慶之紕繆。尤為精核。所引諸書,今以佚其十之九,惟賴是注以傳。故與裴松之《三國志注》、酈道元《水經注》、李善《文選注》,同為考證家所引據焉。

讀書筆記

今據館臣提要內容,有著如下幾點觀察:

  一、館臣云「黃伯思《東觀餘論》謂世說之名肇於劉向」,霖案:今考黃氏之說,實據《漢書.藝文注》而來,蓋《漢志》卷三○,頁一七二七「劉向所序七十七篇」條下,小注云:「 也」

  二、館臣云「義慶所集名《世說新書》」,霖案:蓋《世說》與《世說新書》之名,大抵同見於唐太宗之世,《隋志》錄作「《世說》」,而《隋志》編於太宗之時,然《新唐書.藝文志》卷五九,頁一五三六錄有「王方慶《續世說新書》十卷」,而王氏續補之書,蓋為續補「《世說新書》」一書,是為續劉義慶之書也。王方慶所處時代,實與《隋志》成書時間相近,雖然《隋志》、《舊唐志》俱不錄及王氏撰書,但是該書既題作「《續世說新書》」,則劉氏所撰之書,在早期題名,或許「《世說》」、「《世說新書》」並稱,而《隋志》、《舊唐志》錄及《世說》之名,蓋以「《世說》為名,而非《世說新書》,或許並不足以說明劉義慶早期定名作「《世說》」,而非題作「《世說新書》」。

  三、「段成式《酉陽雜俎》引王敦澡豆事,尚作《世說新書》可證。」 霖案:段成式所處時代為中晚唐時期,而其時引作「《世說新書》」,故可見唐時已引用此一書名名稱,然《新唐志》著錄王方慶之書,即以「《續世說新書》」為名,是以相關書名,當在王方慶撰書之前,而其時間流傳,恐怕在《隋志》之前,是以「《世說新書》」不僅為晚唐、宋初流通之書籍名稱,恐怕更早的時期,即已流通此一書籍名稱,說法詳見上述第二條。

四、「不知何人改為《新語》。」 霖案:《宋史.藝文志》卷二○六,頁五二一九錄及劉義慶此書,係題作「世說新語」,不知是否係在元代開始,始有「《世說新語》之名,此一書名的題稱,顯然要晚於《世說新書》、《世說》之名,惟其後竟以「《世說新語》」之名,通行於世,而以《世說》為簡稱,至於《世說新書》之名,反而較不為世人所悉。

  五、「所記分三十八門」 霖案:「《世說》」原書實作「三十六門」,而非題作「三十八門」,蓋館臣考及此書之時,或誤襲《語林》所題門類之誤,而誤以為《世說》即為三十六門類。有關「世說體」撰著的分類體系,經簡單查閱之下,可以分為如下幾種:

  (一)《世說》:三十六門類

(二)清梁維樞《玉劍尊聞》十卷,作「三十四類」

(三)王㪍《今世說》八卷,作「二十九門」

(四)國朝章撫功編《續世說》,作「十四門」

(五)何良俊《語林》,作「三十八門」

據此,館臣所謂「三十八門」,當係誤何氏《語林》一書的分類,而有誤植之失。又有關「世說體」的分門別類體系,恐怕有值得綜整比較的價值,蓋歷朝各代分法不同,而意義自異,若能逐一釐析相關條目,並指明其中意義內涵,將會是一篇值得開發的議題。又魯迅《中國小說史略》、劉大傑《中國文學發展史》等都認作三十八門,皆是作者不曾翻檢原書,因沿用舊說之故,而導致以訛傳訛之失。

  六、「上起後漢,下迄東晉」 霖案:魯迅所著《中國小說史略》中亦雲:事起後漢,止于東晉,朱東潤主編《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》 亦同於此說,惟《中國文學史綱要》中稱《世說新語》記述漢末到東晉名士們的遺文軼事只有幾條記西漢事。又筆名題作「野廚」者,其於「國學論壇精華錄」網站之中,發表〈《世說新語》歷年美學研究淺述〉一文,則指出:「遠自秦末,迄于劉宋」的論點,其所持理由,係<賢媛>篇中記載秦二世時陳嬰及其母事,晚至南朝宋文帝元嘉時之謝靈運等事,是以「上起後漢,下迄東晉」之說,恐概括有誤所致。據此,則《世說》一書的斷限,應以「遠自秦末,迄于劉宋」為其定論。當然此一理由是否充足,恐還有再討論的餘地,案:上述論點所持理由,係各舉一條資料以涵攝之,惟其例證,或為後人闌入,亦未可知也。又「上起後漢,下迄東晉」僅為概括之詞,雖或有未盡確實之處,但衡諸全書內容,概約略言之,亦為相近事實,然需要再詳查上述說法,是否出自前人有關《世說》的序跋內容?則能得知館臣考證之語,或係緣自何書序跋之誤。

  七、「唐《藝文志》稱劉義慶《世說》八卷,劉孝標續十卷。」  霖案:唐《藝文志》當指「《新唐書.藝文志》」一書,而「八卷」之分,僅見「元至元二十四年(1287)劉應登原刊元坊肆增刊評語本」、「明萬曆淩濛初刊朱黃墨藍四色套印本」等書屬之,至於十卷本,更只見於《郡齋讀書志》卷三下錄之,今已不見十卷本。

  八、「至振孫載汪藻所云敘錄二卷,首為考異,繼列人物世譜,姓字異同,末記所引書目者,則佚之久矣。」  霖案:汪藻《敘錄》一書,實存於世間,未嘗佚之,僅就所知略述如下:

(一)中國國家圖書館藏《世說敘錄》二卷,抄本

(二)日本昭和四年(1929)影印前田家藏宋槧尊經閣叢刊本  ()劉義慶撰 ; ()劉孝標注 ;敘錄()汪藻.現藏於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

(三)昭和四年,東京,育德財團,用東京前田家尊經閣藏宋本景印 , (劉宋)劉義慶撰;()劉孝標注;()汪藻撰坿錄,《世說新語》三卷,現藏於日本: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

(四) (劉宋)劉義慶撰;()劉孝標注;葉德輝撰書目等;汪藻撰敘錄 一九八二年,上海古籍出版社,用光緒十七年思賢講舍本景印 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藏本

據此,館臣所謂「佚之久矣」,實有誤考之失。

  九、「王世貞所刊註文多所刪節,殊乖其舊。」 霖案:四庫提要卷一四三子部五三小說家類存目一(雜事))錄及「《世說新語補》一書」,館臣云「凌蒙〔濛〕初刊劉義慶書,始取《語林》所載,削去與義慶書重見者,別立此名,託之世貞。蓋明世作偽之習。」,則該書當為凌蒙〔溕〕初偽編出版之作,或非王世貞之書也。然而,若取《世說新語補》與《世說新語》原書校之,或可見刪節乖離之處,而能釐析條例,以見其編纂過程。

  十、「義慶所述劉知幾史通深以為譏。然義慶本小說家言,而知幾繩之以史法,儗不於倫,未為通論。」  霖案:劉知幾《史通》繩以史法,雖有過於深責之譏,但《世說》雖屬小說家言,惟其內容取法前人文獻,且多為後世正史所取法(如《後漢書》、《晉書》)等屬之),顯見二者實有相通之處,可相互參校,釐析正史與《世說》內容異同,以見相通之處。又雖然小說家之作,未能列於九流之列,但溯其本源,亦有起自野史之作,而《世說》屬於志人小說,尤擅於描寫人物形象,且文頗有史傳之風,兼以收錄前朝文獻,而多為正史取法,是以有史籍撰著之功,亦未能輕忽者也。又袁行霈先生在《世說新語研究·序》中指出:雖系小說家言,未可直以小說視之。其于魏晉 社會政治、哲學、宗教、文學以及士人之生活風貌、心理狀態,莫不有真實記錄。今觀其論點,實能全面概括《世說新語》的史料價值。據此,雖然劉知幾曾多次以純史學的觀點,來批評《世說新語》的內容,但是仍然無損於《世說》原有的學術價值。又此一主題,可以延伸為如下四個子題:

  (一)《世說新語》與《後漢書》的比較研究

  (二)《世說新語》與《晉書》的比較研究

  (三)劉孝標《世說新語.注》對於校勘正史內文的價值析論

  (四)《世說新語》輯錄文獻來源考

上述四個主題,皆有值得考述之處。又除了唐代劉知幾《史通》曾多處論及《世說新語》;宋代除了劉應登、劉辰翁的批註, 還有黃伯思《東觀餘論》、汪藻《世說敘錄》等;明代除了王世貞、王世懋、李贄的批點,還有楊慎《譚苑醍醐》、郎瑛《七修類稿》等等,均有再加探索之處。又清代名家輩出:李慈銘、文廷式、王先謙、葉得輝等諸家在校勘、注釋、考證、輯佚諸多方面,創獲頗豐,如《世說新語佚文》\[ \]葉得輝撰、《世說新語考證》\[\]王先謙撰等等,均有再加探索之處。民國以後,諸家校注《世說》之作,亦可以相互參校,以見各家校注成果。例如:劉盼遂《世說新語校箋》、李審言《世說箋釋》、沈劍如《世說新語校箋》、程炎震《世說新語箋證》等繼續了乾嘉樸學的路子, 注重實證、嚴於考校之路。又余嘉錫、徐震堮、楊勇等人的箋注之作,亦可重新釐訂條例,以見相關書籍的內涵與價值所在。

  十一、「高似孫《緯略》亟推之」  霖案:何以高似孫《緯略》一書,推崇劉孝標《世說新語.注》的文獻價值?是否其引書之中,應用頗多緯書之籍?亦或其他原因?待詳查其原因。

  十二、「所引諸書,今以佚其十之九,惟賴是注以傳」  霖案:劉孝標《世說新語.注》的文獻價值頗高,惟其中所謂「佚其十之九」,雖能得知此書注解內容,頗有輯佚的價值,但是否達到十分之九的數量?恐還有重新考察的必要。又其延伸性主題如下:

  (一)劉孝標《世說新語.注》的文獻價值析論

  (二)劉孝標《世說新語.注》的輯佚價值析論

據此,劉孝標《世說新語.注》,實有獨立探索的價值。

  十三、「同為考證家所引據焉」  霖案:何人曾援引《世說新語.注》之文,以為考證之用?實有重加追索的必要。又呼應前題,清代輯佚學者,有多少人曾據《世說》之文,以輯得若干佚籍?又多少考據學者,曾據《世說》之文,以考證歷朝正史,亦有重新探索的價值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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